淄编办〔2013〕49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及绩效考核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确定,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挂“淄博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牌子,增加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职责,承办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工作,具体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加挂牌子后,增设绩效考核科,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
2013年6月13日
淄编办〔2013〕49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及绩效考核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确定,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挂“淄博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牌子,增加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职责,承办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工作,具体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加挂牌子后,增设绩效考核科,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