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三最”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淄办发〔2017〕47号)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梳理编制了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请各部门(单位)按照“放管服”改革和打造“三最”城市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推动政务服务提速增效。
附件:1.第一批“零跑腿”事项清单(2017年9月公布)
2.第一批“只跑一次”事项清单(2017年9月公布)
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