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淄博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淄博市机构编制办公室  日期:2011/11/7 15:17:02 人气:342

关于印发《淄博市事业单位清理

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淄博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清理规范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从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效率和发展活力出发,认真研究制定清理规范方案。要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严格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清理规范工作任务。要严肃工作纪律,清理规范期间,暂停办理新设事业机构编制事项。要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新增加工作人员,财政补贴、经费自理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除政策明确规定需增加人员的,一律停止办理新增人员事项。

                     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淄博市事业单位

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编委《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编〔2011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是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的重要步骤。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为目的,调整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合理配置事业资源,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通过清理规范,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解决目前一些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规范、编制管理不严格等问题,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清理规范工作的原则是:

——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覆盖和就近服务的要求,加大事业单位整合力度,规范机构设置,优化编制配备,增强事业单位服务功能,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清理规范期间,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不得提高机构规格,确因工作需要的,在现有机构和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衔接配套、协调推进的原则。结合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推进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结合落实实名制和编制使用审核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

二、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规范的范围: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管理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区(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

(二)清理规范的内容。在对现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实、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1、清理。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事业机构进行清理: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未核定事业编制、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原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已无在职人员或虽有少数在职人员但已长期不开展工作的,予以撤销;因主管部门撤并或职责调整、需相应整合的,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的,职责相同相近、重复设置的,予以整合;对条件成熟、改革方向明确,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予以转企改制。

在规范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凡撤销的事业单位,编制予以收回;调整整合后新组建的事业单位,本着精简效能原则重新核定编制;人员结构不合理的事业单位,按照优化结构的要求对相关岗位编制进行调整;对于职责任务萎缩编制未作调整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编制。

2、规范。在清理的基础上,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事业单位名称、隶属关系、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编制、编制比例、内部机构、领导职数等事项进行规范。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清理规范工作从201110月开始,20123月中旬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动员部署。10月份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二)核实摸底(201110月至11月)。市属事业单位核实摸底工作与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工作一并进行,于11月底前完成。

各区县的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填写《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表》(附件12)和《事业单位人员情况核查表》(附件3),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11月底前分别报区县、高新区编委办公室,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组织人事部。

(三)清理规范(201112月至20122月)。市直各部门研究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初步方案,市委、市政府直属和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研究提出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初步方案,与市编委办公室协商沟通后,于12月底前形成清理规范方案,报市编委办公室审核。经市编委研究批准后,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清理规范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现状,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清理规范意见和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区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由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研究提出方案后,参照市直单位的工作程序,于12月底前经各区县编委办公室审核,区县编委(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组织人事部)批准后实施。

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由区县编委办公室研究提出清理规范方案,于12月底前报市编委办公室审核,经批准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四)总结(20123月)。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各区县编委,市直各部门要形成总结报告于35日前报市编委办公室。同时,各区县编委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清理规范情况汇总表(附件45)上报市编委办公室(需同时报送电子版,样表可从市机构编制信息网www.www.hfxhad.com下载)。

四、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分工。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由市编委统一领导。市编委办公室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并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区县编委办公室负责推进本区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区县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报区县党委、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所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

(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结合清理规范,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将清理规范后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完善事业单位信息数据库,对编制和人员情况实施动态监管。落实编制使用审核制度,规范进人管理程序,杜绝超编进人和违规进人,现有超编人员逐步消化。推进编制精细化管理,明确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编制比例,从根本上优化人员结构。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对擅自设立机构、增加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予以纠正,对违规进入人员予以清理清退。要强化责任意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不得虚报瞒报,市编委办公室要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清理规范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表》(附件12

2、《事业单位人员情况核查表》(附件3

3、《各区县审批设立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情况汇总表》(附件4

4、《各区县登记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情况汇总表》(附件5

附件下载:/Upfile/2011117/20111107550034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