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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年度审核公示工作的通知

来源:淄博市机构编制办公室  日期:2013/6/4 16:42:20 人气:1478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根据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自2013年起,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进行年度审核、公示。现就有关年度审核、公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内容

    人员编制实名制审核、公示的范围: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和纳入人员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称机关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实名制审核、公示的主要内容:在编人员数量及人员名单、提前离岗和转为非领导职务的人员数量及人员名单。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3年5月)

 1、制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工作方案。(5月24日前)

 2、印发《关于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年度审核、公示工作的通知》。(5月30日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6月)

    1、信息收集。各部门根据下发的《通知》要求,对照本部门人员编制情况进行核对,按照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填写《市直机关人员编制实名制公示榜》或《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公示榜》,并录入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6月15日前)

2、信息审查。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携带经主管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的《市直机关人员编制实名制公示榜》和《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公示榜》等材料,报市编办人员编制管理科进行审核。(6月25日前)

3、信息公示。相关公示内容审核通过后,同时在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张榜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五天。同时,市编办通过365bet娱乐场在线将纳入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向社会公示。(6月底前)

(三)总结阶段(2013年6月)

公示工作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等工作。(6月底)

三、有关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稳妥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为确保人员编制实名制审核、公示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单位)在报送人员信息时,要同时提供2012年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榜复印件,并注明2012年机构编制实名制审核、公示后新增和减少的人员。各部门(单位)对因工作人员增减而未办理增减编制手续的,抓紧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备案手续。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增加人员以及虚报瞒报数据、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可通过12310监督电话向机构编制部门举报投诉。

    联系电话:市编办人员编制管理科2791870   2791867

附件:1、市直机关人员编制实名制公示榜

      2、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公示榜

      3、人员编制实名制信息审核批次表

                          2013年5月24日

附件下载:/Upfile/201364/201306046009834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