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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镇办安监环保工作体制机制调整

来源:淄博市机构编制办公室  日期:2017/7/26 9:27:08 人气:825

 近日,为切实加强基层安监环保工作力量,做好基层安监环保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对镇办安监环保工作体制机制进行了全面调整。

 根据基层安监环保工作关系紧密、工作对象重合度高的特点,在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将镇办安监环保工作机构和职责进行整合,设立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全力做好基层安监环保工作。同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对人员配备标准作出硬性规定,任务较重的镇办配备不少于9名、其他镇办配备不少于7名专职工作人员,镇办可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增加专职工作人员数量。创新乡镇办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统筹使用行政、事业编制,采取人员统一使用、编制分类管理的方式,合理调配工作人员。

 市编办会同市安监局、市环保局进一步明确镇办工作职责。镇办根据工作安排,协助区县安监、环保部门做好镇办安监环保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协调机制,组织开展有关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辖区内监管工作网格化管理,并做好有关统计、登记、档案等工作。建立镇办综合监管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相关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和基层监管力量,工作上由镇办统一协调,形成监管执法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截止目前,我市所有镇办均已按照要求,将有关职责、机构、人员编制调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