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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三个一”创新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来源:淄博市机构编制办公室  日期:2017/12/8 17:37:39 人气:2663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淄博高新区高点定位,整体设计,按照法治高新区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突出综合性、体现专业性、兼顾特殊性,蹄疾步稳地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近日,淄博高新区印发《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淄高新区管办发〔201711号),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实现一个部门综合执法。高新区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整合各部门、各领域的执法职责。按照“基层发生频率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原则,将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管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劳动保障、商务流通、成品油、煤炭、电力、节能、粮食领域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由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集中行使。

二是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高新区对执法职责分散、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部门进行整合,推进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分别整合建设领域内房产管理、建筑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职责,文体领域内教育体育、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卫生监督等职责,在部门内设立一个执法办公室,由一个执法队伍进行管理。

三是实现执法力量一沉到底。高新区健全完善基层执法体系,建立街道(园区)综合执法平台和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派驻街道(园区)执法大队接受街道(园区)统一指导和协调。推动实现基层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各部门将综合执法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把与基层群众直接相关、可巡查发现的日常执法管理事项纳入网格管理,实现综合执法城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