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编办联合人社、财政、国资、科技等部门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市属40余家“僵尸”事业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机构运转、职责履行、债权债务等实际情况及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改革台帐,分门别类提出清理建议和意见。
一是撤销一批。对无实有人员、无债权债务问题、已不履行职能或上级要求撤销的约20家事业单位。由财政、国资、审计等部门对此类单位进行资产审计,确定无任何问题后,由主管部门提出撤销意见,按程序予以撤销。
二是退出一批。对无在编人员,但业务工作还能开展的约5家事业单位,此类单位存在部门内混岗或由其他外聘人员承担工作职能,开展业务。下一步要对其职责任务进行重新界定,属于市场可配置资源且偏离公益服务属性的,可先退出事业单位管理。
三是整合一批。对虽有少数在编人员,但实际已经长期不开展工作的,因主管部门撤并或职责调整、需相应整合的,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的,职责相同相近、重复设置的约13家。对此类单位实行“扎口”管理,人员只出不进,先由其主管部门在系统内对人员进行安置分流,或根据工作实际采取与其他单位合署、撤销单位建制、退出事业单位管理等方式予以相应整合,重新核定人员编制。
四是转制一批。对符合转企改制条件的,按照“先易后难、有快有慢、分步推进、积极稳妥”的要求,分批次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对8家中介类事业单位主要做好与主管部门的脱钩工作;对7家生产经营活动比较正常积极推动转企改制;对因职能消失或弱化、存有债权债务难以转企的暂缓转制。